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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博士生培养

船舶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DesignandManufacture ofMarineStructures082401


一、适用学科

一级学科名称:船舶与海洋工程代码:0824

二级学科名称: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代码:082401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在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学科方面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的现状与发展方向和国际学术的前沿发展动态;能够创新性地从事本学科的前沿课题研究,能综合应用基础和专业知识解决本学科相关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问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独立进行本学科的国际交流;具有较强的理论分析、数值计算和实验能力。

三、主要研究方向

1.船舶设计制造理论与方法  2.船舶与海洋结构物力学性能

3.深海工程科学与技术  4.舰船总体与系统工程

5.潜器与水下机器人技术  6.高性能船技术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4年。课程学习时间为1个学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1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修总学分不低于1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8学分;综合环节3学分,包括文献综述报告、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学科专题研究课程。

2.硕博连读生学制一般4-5年,最长不超过7年。硕博连读生的课程由硕士生课程和博士生课程两部分组成,课程学习的基本标准为修36个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22学分,包括公共学位课、硕士学位课和博士学位课;综合环节4学分,包括文献综述报告、科研实践活动、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学科专题研究课程。

3.对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硕士阶段2-3门核心课程,但不计入培养计划,课程由导师和学生本人研究确定。

五、综合环节及基本要求

1.论文工作研究计划

博士生入学后3个月内,应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完成论文工作研究计划制定工作。内容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开题报告、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学位论文及实践环节等方面的要求和进度计划,经导师组、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院教务办公室保留

2.文献综述报告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即开始阅读本学科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总数不少于50篇(外文文献不少于30篇),并于第二学期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

主要内容要求反映国内外本领域的研究历史、现状、前沿、发展动态、发展趋势、存在问题以及博士生本人的见解等。文献综述报告须经过导师组评审,通过后给予相应学分。

3.开题报告

博士生开题报告以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的要求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4.科研实践活动

硕博连读生参与科研实践活动,经导师考核给予成绩和学分。

5.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博士生在答辩前至少应参加5次以上由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鼓励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内、国际会议;本人在博士生论坛或国内、国际会议上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学术报告的内容要与所研究的课题相关。

每次学术活动要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经导师组签字后交学院教务办公室保留,并给予相应学分。

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需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并对研究生做出明确要求;研究生应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讲座,同时撰写不少于800字的学习报告或心得体会,由导师审阅同意后交院系存档。研究生在就读期间要注重培养和提高自身学术道德修养,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6.学科专题研究课程

开设专题课,讲述学科的最新研究进展和先进研究方法。

7.研究进展报告

博士生通过开题报告1年后,每年必须做一次研究进展报告。方式为学生自己阐述研究进展情况,导师组点评,最后由专家组点评博士生的研究进展情况。博士生在开题至答辩之间必须进行2次年度进展报告,对有问题的学生由导师出说明,对连续2次不能继续学业的学生,由学院上报研究生院处理。

8.发表论文及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生发表论文及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船舶工程学院、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

力学

Mechanics0801


一、适用学科

一级学科名称:力学代码:0801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具有坚实宽广的数学、力学及有关的物理学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发展方向和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对复杂的研究对象能正确建立力学——数学模型,并能熟练运用分析方法、数值计算和实验方法进行研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精神和实验能力,能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

三、主要研究方向

1.水波与浮体水动力学  2.计算流体力学

3.船舶流体力学  4.海洋可再生能源系统力学

5.海洋环境与海洋结构物水动力学  6.航行器力学性能与运动控制

7.海洋结构流固耦合分析  8.断裂与损伤

9.弹性波动理论及应用   10.多相流体动力学

11.火灾与爆炸动力学  12.结构可靠性及优化设计

13.材料的力学行为及表征  14.高超音速飞行器的力学问题

15.多介质耦合力学  16.建筑结构与材料的力学性能研究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4年,课程学习时间为1个学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1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修总学分不低于12学分。其中,学位课包含公共学位课、基础理论课及学科专业课不低于8学分;综合环节3学分,包括文献综述报告、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学科专题研究课程

2.硕博连读生的课程由硕士生课程和博士生课程两部分组成,课程学习的基本标准为修满36个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0学分,包括公共学位课、硕士学位课和博士学位课;综合环节5学分,包括学科导论、文献综述报告、实验(实践)课、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学科专题研究课程。

3对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硕士阶段2-3门核心课程,但不计入培养计划,课程由导师和学生本人研究确定。

五、综合环节及基本要求

1.论文工作研究计划

博士生入学后3个月内,应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完成论文工作研究计划的制定工作。内容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开题报告、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学位论文及实践环节等方面的要求和进度计划,经导师组、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院教务办公室保留

2.文献综述报告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即开始阅读本学科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总数不少于50篇(外文文献不少于30篇),并于第二学期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

主要内容要求反映国内外本领域的研究历史、现状、前沿、发展动态、发展趋势、存在问题以及博士生本人的见解等。文献综述报告须经过导师组评审,通过后给予相应学分。

3.开题报告

博士生开题报告以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的要求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4.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博士生在答辩前至少应参加5次以上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鼓励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内、国际会议;本人在博士生论坛或国内、国际会议上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学术报告的内容要与所研究的课题相关。

每次学术活动要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经导师组签字后交学院教务办公室保留,并给予相应学分。

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需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并对研究生做出明确要求;研究生应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讲座,同时撰写不少于800字的学习报告或心得体会,由导师审阅同意后交院系存档。研究生在就读期间要注重培养和提高自身学术道德修养,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5.研究进展报告

博士生通过开题报告1年后,每年必须做一次研究进展报告。方式为学生自己阐述研究进展情况,导师组点评,最后由专家组点评博士生的研究进展情况。博士生在开题至答辩之间必须进行2次研究进展报告。

6.发表论文及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生发表论文及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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