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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硕士生培养

船舶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


一、适用工程领域

领域名称:船舶与海洋工程                  代码:085223

、培养目标

船舶与海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建造或研究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船舶与海洋工程相关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培养的工程硕士应具备以下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为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科技资料和文献。

三、研究方向

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与制造        2.船舶与海洋结构物力学性能

3.深海工程科学与技术                4.舰船总体与系统工程

5.潜器与水下机器人技术              6.高性能船技术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一般用0.75学年完成课程学习,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全部学分,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五、培养方式

实行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聘请不同学科、工程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研究生培养工作。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根据行业、职业领域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搭建科学合理的课程结构、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接触广博的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和工程实践类课程,向设计、工艺流程、企业管理等方面侧重,重点培养应用型人才。

对于跨学科身份入学的学生应补修本科主要专业课程2-3门,需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但不计入硕士总学分中。

2.教学内容

注重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注重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注重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提高专业素养与工程实践能力。其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数学方法;专业课程应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

3.学分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包含A环节和B环节,A环节由理论课程构成,要求学生必须修满不少于20学分的理论课程。B环节为综合环节,包括实验课、文献综述报告、学术活动、工程实践、新技术讲座5个环节构成。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提交答辩申请时,必须修满A环节学分,并通过B环节考核。

七、实践教学环节要求

1.文献综述报告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始阅读本领域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总数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5篇,并于第二学期完成不少于4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

文献综述报告应反映国内外本领域的研究现状及水平、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应用前景。文献综述报告有导师组评审,通过后给予相应学分。

2学术活动

1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1次,并提交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的学术观点和看法,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

2学术道德教育。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需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并对研究生做出明确要求;此外研究生还应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讲座。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800字的学习报告或心得体会,由导师审阅同意后交院系存档。研究生在就读期间要注重培养和提高自身学术道德修养,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活动及其考核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3.工程实践

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但总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学生应提交工程实践计划书,经指导教师同意,报送学院审核,批准后执行。工程实践具体内容由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商量确定,学生工程实践结束后提交实践报告,考核通过给予相应学分。

八、学位论文要求、毕业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工程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学位论文撰写、评阅及答辩具体细则详见学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管理文件。

3、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水利工程


一、适用工程领域

领域名称:水利工程                  代码:085214

、培养目标

本工程领域主要是面向水利行业及相关工程部门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了解本领域的热点和动态,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3、掌握水利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进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等方面的能力。能够胜任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写作能力。

三、研究方向

1水工建筑物规划、设计理论及应用       2水力学及工程应用研究

3信息化技术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研究     4水利工程结构

5海洋与海岸结构物水动力学研究

学习年限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一般用0.75学年完成课程学习,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全部学分。

五、培养方式

采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与校外实习单位导师联合指导工程硕士研究生。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包含A环节和B环节。

A环节由理论课程构成,要求学生必须修满不少于20学分的理论课程。

B环节为综合环节,包括文献综述报告、学术活动、综合实验、工程实践、新技术科技讲座五个环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提交答辩申请时,必须修满A环节学分,并通过B环节考核。

对跨工程领域领域或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2-3门核心课程,但不计入培养计划,课程由导师和学生本人研究确定。

七、实践教学环节要求

1.文献综述报告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始阅读本领域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总数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5篇,并于第二学期完成不少于4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

文献综述报告应反映国内外本领域的研究现状及水平、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应用前景。文献综述报告有导师组评审,通过后给予相应学分。

2.学术活动

1)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1次,并提交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的学术观点和看法,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

2)学术道德教育。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需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并对研究生做出明确要求;此外研究生还应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讲座。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800字的学习报告或心得体会,由导师审阅同意后交院系存档。研究生在就读期间要注重培养和提高自身学术道德修养,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活动及其考核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3.工程实践

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但总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学生应提交工程实践计划书,经指导教师同意,报送学院审核,批准后执行。工程实践具体内容由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商量确定,学生工程实践结束后提交实践报告,考核通过给予相应学分。

八、学位论文要求、毕业与学位授予

1. 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工程实践背景或工程应用意义,或直接来源于实际工程项目,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参考价值,论文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先进性和技术难度。

2. 学位论文撰写、评阅及答辩具体细则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有关文件。

3.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即可提出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定后,可被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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