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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1052


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

  1. 项目要求

国创项目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比如双碳、数字经济等)的选题(参考附件)。选题应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申报条件

1.面向大二以上在读本科生,鼓励去年培育类项目申报国创,以往参与国创项目未能按期结题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申报。请各单位认真核查申报人员资格。

2.项目申报应依托教师团队、实验室进行,创新训练项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的学生组成团队联合申报。

3.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年,国创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

创业实践项目的完成时间为1-2年,国创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项目原则上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4.校内导师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担任。

5.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企业导师要求其工作单位的业务范围与项目研究领域一致,并具备熟练地沟通和指导技巧。

6.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要提供支持企业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法律文件(复印件)

、结题要求

应有学生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可以是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但数量不能超过三个)发表论文以及学院认可的其他成果。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时须提交立项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佐证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网参赛申报界面截图或省赛获奖证书)

开题答辩将于2023513日进行,以提前报名、线下答辩的形式开展,请各申报项目组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以下是国创立项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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