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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2023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普通型)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756


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普通型)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

二、项目要求

申报类型分为自然科学类和哲学社会科学类。

自然科学类包括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5大研究方向。

哲学社会科学类为社会调查报告,分为A.发展成就、B.文明文化、C.美丽中国、D.民生福祉、E.中国之治5大研究方向。

三、申报条件

1)面向大二及以上本科生,3-5/组,项目负责人须由项目申报学院在读学生担任;

2)重点支持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项目来源可以是:学生自主命题项目、指导教师推荐项目、已经结题并且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以及拟参加“五四杯”大学生课外学生科技作品竞赛、其他学科竞赛校级选拔赛等各类校内创新创业竞赛的项目;

4)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双创导航员可参与辅助指导;

5)完成时间为1年,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400/项。

四、结题要求

普通型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可申请结题:

1)形成科技创新作品实物;

2)参加立项年度学校“五四杯”大学生课外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或其他学科竞赛校级选拔赛等各类校内创新创业竞赛(若获奖可申请为优秀结题)。


开题答辩将于2023513日进行,以提前报名、线下答辩的形式开展,请各申报项目组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以下是普通型立项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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