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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 (含南海研究院、龙江工程师学院)

  发布时间:2023-04-03  浏览次数:9182

一、校外调剂基本条件

优秀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基本要求,本科专业与调剂专业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一)船舶工程学院

力学:总分≥260,数学必须考数一,外语必须考英一、俄语或日语

(二)龙江工程师学院

土木水利:总分≥273,数学必须考数一或者数二,外语必须考英一或者英二、俄语或日语

(三)南海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总分≥260,数学必须考数一,外语必须考英一

土木水利:总分≥273,数学必须考数一或者数二,外语必须考英一或者英二

二、各专业调剂名额及系统开通、关闭时间

(一)船舶工程学院

专 业 代 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调剂名额

系统开通时间

系统关闭时间

080100

力学

全日制

2

20234608:00

20234621:00

(二)龙江工程师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方向

调剂名额

系统开通时间

系统关闭时间

085900

土木水利

全日制

跨介质飞行器

5

20234608:00

20234621: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10

(三)南海研究院

专 业 代 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调剂名额

系统开通时间

系统关闭时间

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全日制

4

20234608:00

20234621:00

085900

土木水利

全日制

10

20234608:00

20234621:00

备注:调剂名额具体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hrbeu.edu.cn)和本院系网页上公布的调剂信息。随时更新。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生登录国家系统报名。分专业截止时间见上表。

2)报名结束后,院系确定复试名单,公示。

3)院系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

4)复试结束后,院系确定调剂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后,学院公示。

5)校研招办向审核合格的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生在12小时内确认接收待录取,超过时间者认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与材料提交

4.1复试时间与形式

复试时间:489:00-18:00,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区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

4.2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均以电子版形式于47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wangzhongping@hrbeu.edu.cn

4.2.1非应届考生:

1)学历证书;

2)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在考生承诺真实的前提下,也可提供本科院校管理信息系统出具的成绩单电子版先参加复试,待入学后复查;

5)资格审查合格单(含诚信复试承诺书);

6)政审表(需签字盖章);

7)身份证(正反面);

8)缴费截图。

以上文件打包放在一个文件夹里面,文件类型不做统一要求(PDFWord、图片皆可,但必须清晰可观),文件夹的命名方式:姓名+报考专业+非应届考生。

4.2.2应届本科生:

1)学生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在考生承诺真实的前提下,也可提供本科院校管理信息系统出具的成绩单电子版先参加复试,待入学后复查;

4)资格审查合格单(含诚信复试承诺书);

5)政审表(需签字盖章);

6)身份证(正反面);

7)缴费截图。

以上文件打包放在一个文件夹里面,文件类型不做统一要求(PDFWord、图片皆可,但必须清晰可观),文件夹的命名方式:姓名+报考专业+应届本科生。

4.3缴费

1)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须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选择“2023年研究生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本校学生直接用学号登录,非本校学生用身份证号注册后登录。

2)建议考生于20234717:00前完成缴费。复试前未缴费将无法参加复试。

五、复试内容与相关要求

5.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线上专业综合考核(50+线上面试(300

线上专业综合考核为专业知识测试(船舶设计原理,材料力学(二选一),要求与初试科目不能相同。)

线上面试=政治、外语测试成绩(100+综合素质成绩(200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5)×40%

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严格依据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线为210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达到报考条件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2023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相应加分政策。

5.2复试内容

5.2.1线上专业综合考核

从学生所选科目题库中随机抽取一道试题。

5.2.2政治、外语测试

1)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指示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指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2)考核考生专业外语水平,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以及对专业术语和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5.2.3综合素质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学科(专业)以外学习、实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参与科创竞赛等方面的情况;

3)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应用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从事工程研究的意愿、能力及兴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专业兴趣。

5)龙江工程师学院土木水利专业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至少有2名为校企联培对应企业专家。

5.3复试程序

5.3.1复试平台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

为保证公平公正,复试采取“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

5.3.2设备及网络要求

笔记本电脑1台(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建议尽量使用笔记本电脑),预装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支持Mac);1-2部智能手机(版本不能过于陈旧,手机电量充足);网络环境稳定,笔记本电脑应接入有线网络。

建议考生准备2部手机,1部手机用于突发情况下的复试备用;

5.3.3软件要求

考生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包括备用软件),学习并掌握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提前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

5.3.4环境要求

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双机位示例图如下:

镜头一

镜头二

5.3.5其他要求

复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考生复试次序将于复试当天确定并公布。

六、复试纪律要求:

1)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2)在复试开考后超过15分钟未联系到考生,将按缺考处理。

3)考生需要提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手持签字后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拍照并和审核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wangzhongping@hrbeu.edu.cn

4)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秩序。

6)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和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7)复试时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化浓妆,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饰品等,不得中途离开座位,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

8)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在复试时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9)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七、录取相关政策

7.1 国家要求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2 录取名单审核

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7.3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7.4导师分配

学生录取后,学院将全院统筹进行导师分配。

八、咨询电话,监督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51-82569910

咨询邮箱:ouyangweiping@hrbeu.edu.cn

监督和举报电话:0451-82518865

举报邮箱:liuyongchao@hrbeu.edu.cn

九、调剂政策咨询群

船舶工程学院

2023年4月3日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docx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docx

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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