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班委会: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相关内容,船舶工程学院学生会就承担宿舍管理等职能的部门、学生会职能定位、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等内容作出告知如下:
一、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的部门
船舶工程学院宿舍管理职能由船舶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校后勤集团公寓中心共同承担;船舶工程学院校园文明纠察职能由船舶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承担;船舶工程学院安全保卫职能由校安全保卫处承担。船舶工程学院学生会不承担上述行政职能。
二、船舶工程学院学生会职能定位
船舶工程学院学生会是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船舶工程学院组织机构设置
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学生会是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领导下、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指导下的船舶学院本科生的群众组织
船舶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机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的模式,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船舶工程学院学生会下设办公室、权益部、学习部、体育体质部、文艺部和拓展部六个工作部门。
船舶工程学院学生会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特此告知。
船舶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