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English    
通知公告

船舶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年度评优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09  浏览次数:2802

(一)评优项目

学习标兵、创新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陈赓奖学金。

(二)申报条件

1.大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

2.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可申报。

3.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含)以上的非定向就业其他博士研究生可申报。

(三)申报名额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本科生以自然班为单位每班各推选一人,研究生采取个人申报制。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采取申报制。

3.陈赓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最优者产生。

(四)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申报条件要求学习成绩加权平均优良,是指综合学习成绩分数在85分以上(含85分)。

2.学习标兵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加权学习成绩排名前三。

3.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4.心理委员申报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班级名额,采取申报制。

5.创新标兵科创成绩赋分说明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要在各单位所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中产生。

2.评选条件中要求全班评奖学年内全班成绩无不及格,是指截至评选日期全班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3.各奖项评选条件中所要求的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二年级学生各院系以年级为单位排序,三、四年级学生各院系可以按专业进行排序。

(六)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各类标兵及集体荣誉需进行院系统一答辩,材料上交时间地点为1112日上午1100前送至传海楼313;答辩时间地点拟定于1114日下午200在船海楼315进行。

2.本科生、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请于1111日下午500前上交。

3.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1)申报表: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 、“学习标兵”申报表,正反面打印。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无需提交申报表。

3)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左右,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4)事迹材料撰写要求:每位“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 “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 “学习标兵”申报者在提交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交一份1000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5)创新标兵申报要求:申报者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校团委出具的竞赛获奖认定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3.请各类标兵申请人以及集体荣誉答辩代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加群,相关通知会在群内发布。

附件:评优附件.rar

船舶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9日

0451-82519910
版权所有 © 2015 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工程学院    管理维护:船舶工程学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船海楼    技术支持:信息化处    邮编:150001
官方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