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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船舶工程学院2017年毕业金榜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6  浏览次数:1297

为充分发挥我院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以榜样育人,提高人才培养成效,展示一届毕业生昂扬的精神风貌,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毕业金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船舶工程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奖项设置

1.毕业金榜,共设立12个毕业金榜奖项,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单独申报毕业金榜奖项

如有非常优秀的毕业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现有毕业金榜奖项无法代表其先进事迹,可单独申报。申报项目经学工办审批后设立,进入评选程序。奖项及奖励标准参考毕业金榜奖项设置。

(二)毕业金榜具体名称

1.学习之星

2.个性发展之星

3.超越之星

4.创新之星

5.创业之星

6.船海之星

7.公益之星

8.自强之星

9.不忘初心之星

10.起航之星

11.最具凝聚力班级

12.最具创新力寝室

三、申报条件

1.毕业金榜具体申报条件见《船舶工程学院2017年毕业金榜项目》(附件1)

2.单独申报毕业金榜申报条件:

(1)集体和个人在大学四年中某一领域上获得突出成就的;

(2)申报内容不得与已设立的毕业金榜有重合。

四、填写要求

1.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左右,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2.符合申报基本条件情况填写要求:按照《船舶工程学院2017年毕业金榜项目》中所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逐条说明,写出自己的详细情况,例如针对条件“个人曾获至少两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应写出具体获得次数。

3.申报附加条件情况填写要求:按照《船舶工程学院2017年毕业金榜项目》中所规定的申报附加条件进行说明。

4.填写奖励和荣誉填写要求:按照所获国际、国家、省级、校级的顺序将奖励和荣誉进行排列,校级以下奖励和荣誉不需要列出。同类奖项如获得多次,不需重复罗列,写明获奖次数即可。例如,XXX同学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7次。

五、报送要求

1.6月19日11:00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报送学工办(船海楼313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5476727@qq.com。

2.每位申报者在提交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交一份1500—2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3.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82518865。

船舶工程学院2017年本科生毕业金榜申报表.doc

船舶工程学院2017年毕业金榜项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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