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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核心课程主讲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8  浏览次数:1695

为加强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核心课程授课质量,学院决定自2017-2018年第1学期开始对14门核心课程实施小班授课制度(每门课程设置1名课程负责人和6-8名主讲教师)。现启动核心课程主讲教师申报工作。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原则:自愿申报。

  2. 申报人员及条件:专业核心课程主讲教师以船舶工程学院教师为主,要求具有相关学术及科研背景。

  3. 申报流程:拟申报教师填写附件,并于420日前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本至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人才培养办公室

附件.doc

0451-825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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