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程学院2013级本科生:
根据本科生院〔2016〕61号《关于推荐2017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即日起启动2013级本科生学优推免工作。在《船舶工程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实施细则》基础上,将加分成绩认定工作流程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包括各级学科竞赛和学术成果、学术论文、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国家大学生创新计划立项、校级及以上三好、优干奖励。
二、认定要求:
1、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需由校团委进行认证,非认证奖项不计入认定,按作者顺序排名进行加分(“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取前六名,其余前三名),校级学术科技竞赛、校级大学生创新计划立项结题加分按学院团委竞赛库规定执行;
2、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需提交发表刊物,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录用未见刊无效;
3、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软件著作权(第一完成人)需提交授权书,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
4、国家大学生创新计划立项需已结题,且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或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等项目交流会,项目负责人进行加分认定;
5、校级及以上三好、优干奖励按奖励等级认定;
6、以上各项认定材料均需携带原件(证书原件、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并装入档案袋中。
三、认定时间、流程:
学生填写附件《船舶学院2013级保送研究生预加分统计》并打印作为档案袋封面,于9月14日下午15:00-17:00期间将装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封面顺序装订复印件,原件不需装订,用夹子夹好)的档案袋报送船海楼313,获奖证书不能体现作者顺序的可提供校团委的《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外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认定书》(原件),数学建模比赛不需提供;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船舶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船舶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