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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五四”评比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3  浏览次数:1545

各院系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团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学校十一届团代会的任务,探索高水平、特色化、专业化的共青团育人模式,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着力提升团的工作科学化水平。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一)“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二)“共青团工作创新奖”、“新媒体新锐团队奖”;
(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书”;
(四)“优秀专职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教工“优秀共青团员”、教工“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优秀科创导航员”、“十佳讲解员”;
(六)“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七)“学生创业标兵”、“学生创业先进个人”
(八)“优秀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评选条件

 1.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严谨;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全心全意为团员青年服务,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2.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建设,开展团的活动和工作。积极组织引导学生学理论、重实践、明责任、树理想,在学生中形成正确导向;积极开展学生课外知识学习、学术交流、科技创造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使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积极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具体任务,当好党的助手,同时注意反映团员青年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团支部建设好。所属本科及研究生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设置合理,制度健全;适应团员青年学习、生活的特点,开展工作和活动;能够认真做好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4.“推优”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认真把好“推优”关,使“推优”工作落到实处,成效显著。
 5.活动阵地有保障。通过团课,对团员、团干部进行正常的培训;有能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设施;建有社会实践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的基地和有关服务机构;有较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
 6.积极开展公益性社会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7.积极争取党总支对团的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2014年共青团工作的综合评价中名列前茅。

“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条件
 1.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团支委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过硬,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
 2.团支部建立并实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团员过组织生活并取得良好效果。经常采取有效形式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意识教育。每年开展一次团员民主评议活动,能够搞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注册率达到95%以上,能够严格执行团的纪律,准确掌握政策,对犯错误的团员耐心地进行批评教育,并能按有关规章和规定程序,对犯错误的团员及时给予适当的团内纪律处分。
 3.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各项活动坚持经常,团员青年在活动中起作用、受教育,团日活动形式多样,有特色。
 4.团支部能够坚持不懈地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团员能够自觉地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在本职工作岗位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先进团支部:
 (1)团员档案管理混乱或团费收缴不按时者;
 (2)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率低于95%者;
 (3)学生团支部团员考试补考率高于10%者;
 (4)受处分的团员比例超过10%者;
 备注: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需要准备答辩ppt,PPT内容包括:团支部团员学习情况;团支部科创参与情况;团支部建设情况;社会实践;团日活动等方面内容。
“共青团工作创新奖”评选条件
 1.有前瞻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导向,符合党对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要求,顺应当前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工作前瞻性。
 2.有创新性。要在继承以往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共青团工作理论视野或新的工作局面。项目构思独特,活动载体新颖,形式喜闻乐见,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独创性和创新性。
 3.有针对性。要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能够体现不同层面、不同院系和不同专业等工作特点,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4.有操作性。活动项目方案设计完整,规划内容详实,项目要求明确,在现有条件下可以实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5.有示范性。活动项目能够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进行试点或推广,可形成示范效应,具有较强的示范性。
 “
新媒体新锐团队奖”评选条件
 1.相关新媒体平台覆盖面广,听众(粉丝)多,关注度高。
 2.相关新媒体平台机制健全,推送及时,栏目设置合理,内容涵盖面广。
 3.相关新媒体平台推送内容正面积极,无明显错误,形式新颖,阅读量高。
 4.相关新媒体平台推送内容原创度,共青团工作展示度高,学生转发量高。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品德高尚。
 2.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学生团员2014 年(两学期)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在院系前25 %。
 3.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习、生活、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校规校纪,在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望。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共青团员:
 (1)2014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团内处分者;
 (2)201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为经帮助能够合格和不合格者;
 (3)平时不积极工作,不按时缴纳团费、团员档案不全并且无任何说明者。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
 2.品德高尚,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公道正派,诚实守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团支部工作成绩突出。
 4.带头学习政治、文化、科技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
 5.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习成绩要求与优秀共青团员的学习成绩相当。
“十佳团支书”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热爱集体,乐于助人,作风正派,文明守纪,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刻苦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个人在学习、工作中成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年内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需进入前25%。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积极主动、民主务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所在支部制度健全,活动丰富,在学风建设、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参评团支部书记要求任职时间在一年以上。
 。
“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
 2.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能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道德品质高尚。积极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倾听同学心声,妥善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4.参评的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要求任职时间在一年以上。
“优秀科创导航员” 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要求担任不少于半年。组织至少5次以上指导培训活动,活动效果良好。同时指导学生获得校内外科技创新竞赛奖励。
“十佳讲解员” 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要求担任不少于半年。参与接待活动5次以上,反响良好。同时能指导低年级同学讲解工作,通过校讲解团二星级以上考核。
 “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成立一年以上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该集体要求至少有30名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人均完成志愿服务时间20小时以上,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2.“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要求参评人员在评比期间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400 小时,在青年志愿者行动中表现突出。
 “学生创业标兵”评选条件
 1. 具有强烈创业意识,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为促进我校创业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 已创办实体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国家级创业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3.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创业活动,分享创业经验,培养创业人才。
“学生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创业教育学院的优秀学员,积极参与我校各级各类创业理论培训及创业实训。
 2. 在大学生创业联盟创办虚拟子公司6个月以上,公司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 积极参加校内、外创业类赛事,在国家级、省市级比赛中获奖,并积极指导低年级同学参与创业竞赛。
 4. 积极服务学校大学生创业,在创业教育工作中业绩突出。
“优秀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参评学生社团需成立2年以上,即2013年4月前成立,社团会员人数不少于30人,能够按要求注册,社团内部运转良好,工作机构、工作制度、档案健全,社团负责人、指导教师、挂靠单位齐全。
 2.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社团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学生参与数量多,社团活动在校内外有较广泛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并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
备注:
 一、各评选内容需要详细填写推荐表,其中:“十佳团支书”;“五四红旗团支部”; “学生创业标兵”;“学生创业先进个人”评选需要参与答辩。
 二、每班级民主评选:优秀共青团员2名,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增加1名优秀共青团员,一名优秀共青团干部)
评选要求 
 参与评选的团体或者个人,填写附件1中相对应的推荐表(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请于2015年4月7日中午12:30前发至邮箱chuanyuanwusi@163.com;纸质版请于4月7日中午12:30交于船海楼313办公室。另外准备答辩的请于4月8日中午12:30在船海楼3楼大会议室参加答辩。

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比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宣传动员,按照各奖项的推荐数量进行评选推荐,所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及时。如有问题请联系联系人:鲁刚,电话:18246174041.

附件:各类推荐表汇总
http://heusei.hrbeu.edu.cn/uploadfile/2015/0403/20150403010424738.docx

共青团船舶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


0451-825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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