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严把人才选拔关,确保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2021年春季学期博士招生复试考核办法如下:
一、硕博连读报名条件
春季学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面向2020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含休学跟随2020级上课的2019级硕士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对于成绩排名后30%或有硕士阶段不合格成绩,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申报,但同时须提供导师对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
(1)研究生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2)研究生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受理不少于2项。
(3)研究生阶段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有效排名)或获国家(国际)级科创活动竞赛奖(有效排名)1项。
以上文章和专利署名单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且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5.无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
二、“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同时具有以下成果之一:已发表学术论文(含已录用但尚未正式出版)、获得科技创新活动获奖、取得专利授权(含已受理,但尚未授权的专利)等。
3.符合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为普通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普通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人,要求必须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5.申请人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2)其他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B以上学科”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人,本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但在复试前增加对此类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的面试考核,加试总分为50分,合格分不低于30分,否则没有录取资格。
6.通过报考导师考核,并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复试考核形式
复试考核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为保证公平公正和稳定网络环境,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一)复试时间
5月15日,组织复试考核。
(二)复试地点
使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为备选平台)为软件平台进行远程视频复试,具体分组情况请在“面试系统”或“复试QQ群”查询。
五、复试考核内容
(一)“硕博连读”复试
复试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为20分钟。具体包括:
总成绩(100分)=思想品德分数(满分10分)+外语分数(满分20分)+专业综合面试分数(满分70分)
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内容,并加强诚信评判。
2.外语考核。包括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全面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3.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有科学潜质。
(二)“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
春季学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研院函[2019]36号)(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办法》)执行。
严格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包含材料申请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
总成绩(满分100分)=申请材料审核分数(满分30分)+初试分数(满20分)+复试分数(满分50分)。
申请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均需达到及格分数(即每个环节的得分大于或等于满分的60%),否则不予录取。
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1.材料申请审核。
学院成立3名或以上专家组成的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对于不满足申报条件,或材料提供不全者,及时通知考生完善材料,5月12日前材料未提供者,取消复试资格。
2.初试。采取撰写“科研报告”的方式进行,5月12日前将科研报告电子版发送至ouyangweiping@hrbeu.edu.cn(模板见附件)。
第一个:word版,非匿名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生姓名+申请专业名称”。
第二个:pdf版,匿名版,文件命名方式为“申请专业名称”。
学院成立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的初试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科研报告,从科研报告的选题方向、创新性、学术价值、对科研的贡献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评分。
科研报告要求:根据考生本人硕士阶段或工作阶段的研究方向,结合自己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撰写报告,要求图文并茂,与研究工作内容相关,能够反映个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水平;必须是自己的科研成果,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的,取消考生当年及以后的申请资格。科研报告格式见模板,不少于5000字。逾期视为放弃初试环节。
3.复试。为面试,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全面考察考生思想品德(5分)、外国语应用能力(10分)、专业综合能力(35分)等,具体要求入下:
第一部分,考生需自述6-8分钟,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个人基本情况英文陈述:姓名、本科院校及专业、硕士院校及专业、英语水平(成绩)和获得这个成绩的时间(如2016年12月)等。
(2)学习基础和前期研究工作。
(3)在科研工作中的贡献。
(4) 对拟报考博士研究方向的最新研究动态的认识及研究设想。
(5)政治态度、个人品行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部分,专家提问,时间约12-14分钟。
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以及对已开展科研工作和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学院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为保证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考生,复试采取分类分专业面试,同组专家须按照评价标准同时独立打分,确保打分结果客观、准确。如同一专业报考考生过多,则采取分组考核,但各组组长要提前统一评价标准,保证打分尺度一致。
(四)专项计划考生和工程博士
除对应报考类别的考核内容外,对报考学科交叉、与军科院、南海创新发展基地海南专项和工程博士的考生,还应考察以下内容:
1.“学科交叉培养博士”专项计划需注重对考生交叉学科研究方向所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知识、能力考察。复试考核环节应邀请交叉学科专家参加。
2.“与军科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应依托联合培养项目需求,有针对性的考察考生相关知识基础和科研潜质。考核前校内导师须与联合培养导师充分沟通,并邀请其共同参与考核工作。
3.海南专项计划,按南海创新发展基地相关要求组织考察。
4.工程博士应结合考生工程实践经验和已经取得的代表性成果,重点考察考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能力,解决复杂工程中系统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素质和潜力。考核环节应邀请企业专家参与。
四、其他要求
(一)复试平台
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复试采用“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软件平台,采取“双机位”的模式进行面试。主机位建议使用电脑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另外,将“腾讯会议”软件定为备用面试系统,请考生提前做好两套面试系统的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院系反映(请不具备远程面试条件的考生于5月12日前联系院系,逾期未联系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下载《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学习并熟悉面试系统使用方法,并参与学院安排的测试环节(见下文)。并提前熟悉测试“腾讯会议”备用软件平台。
(二)拟录取原则: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依据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排序由高向低依次录取。
(三)缴费
考生通过“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交费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费用为100元。
(四)体检
新生报到时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特别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五、招生计划
1.博士生导师可招生最大人数严格按照本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审批工作中学校批复的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录取。导师当年招生数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本年度未批复招生计划的导师不得招收博士生。
2.为落实博士生培养成本投入机制改革,按照学校即将出台的新版资助体系要求,从2021级博士生开始,导师招收的第3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须按要求提供不低于3.5万元/年·生的助研津贴(理学、管理学、法学为2万元/年·生)。
3.学科交叉项目按《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主责导师申报,南海创新发展基地海南专项按《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南海创新发展基地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导师申报。
3.与军科院联合培养项目按《哈尔滨工程大学-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2021年招生简章》所列导师组申报,名额不计入院系和相应导师招生计划总数。
4.工程博士招生按《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所列专业学位类别申报,名额不计入院系和导师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每名导师招收工程博士不超过1人。
5.学校作为科研经费博士试点高校之一,获批部分科研经费博士计划。科研经费博士试点旨在建立健全科研经费支撑博士培养的新机制,并以此为契机健全博士生教育投入机制和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将在船舶与海洋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两个A类学基础上,面向船舶与海洋装备、海洋信息、船舶动力、先进核能与核安全、智能科学等5个学科群,有条件开展科研博士招生。对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科研经费充足,承担国家、国防重大、重点项目的博士生导师均可酌情申报,名额不计入院系和导师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每名导师招收科研博士不超过1人。
六、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考生须在复试前了解并掌握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根据有关规定,复试考核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按违纪处理。
3.有关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要求及说明见附件。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若迟到超过15分钟,按缺考处理。
4.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考核者,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5.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由拟录取院系对考生调档并政审,未提供政审材料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可领取报名费、复试费发票,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7.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考官有特殊规定者,以考官规定为准。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8.设备与网络要求:考生必须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如使用台式机,请同时准备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建议尽量使用笔记本电脑,预装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支持Mac);如使用手机,需准备智能手机(不可过于陈旧),需具备网络和视频对话功能。
注意:学院计划将于5月13日9:00-11:00进行集中测试,请考生务必参加测试,测试时间若有更改另行通知(腾讯会议系统请自行安装软件并学习使用,复试中如需启用备用系统,将临时通知考生本人)。
9.设备摆放要求:主机位设备由网页端登录“中国教育在线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副机位扫描主机位面试系统中的二维码登陆,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10.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建议手机采用飞行模式。
七、公示及拟录取原则
1.公示时间5月16日-18日,公示地点船舶工程学院网站;
2.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依据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排序由高向低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硕博连读根据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申请考核根据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咨询电话,监督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51-82569910,QQ群:801690885(2021年春季学期博士招生复试群)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569910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ouyangweiping@hrb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