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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6年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0  浏览次数:1685

各院系(部):
  为做好2016年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就此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校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各单位评选优秀毕业生要严格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的各项评选条件。
  2.对不完全具备条件,但在学习或工作中确有突出成绩者,或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国防系统单位或基层单位就业的,经院系讨论通过后,也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各单位参评者不得少于本单位分配名额的120%,差额评选后报送学工处。
  2.各单位成立由副书记担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负责初选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
  3.各单位要将评审会时间地点报送学工处,学工处将派人参加各单位评选工作全过程。同时每个单位向学工处推荐一名学生代表,协助开展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成立由院系党委副书记任主任的评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所规定的评选原则及程序来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2.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学院网站,QQ、微信等各种信息平台,将评选工作告知毕业班学生。引导优秀学生积极参与评选工作,切实增强评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五、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各院系申报和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人选应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并审核无误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2.各单位根据《2016年校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本单位的评选工作。
  3.申报材料应包括:
  (1)《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见附件2)。
  (2)《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在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何时获何种奖励”一栏中需填写详细获奖年度、奖项名称、获奖等级。
  4.请各单位将《2016年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4月21日11:00前发送到yeziding@  hrbeu.edu.cn,联系人:叶紫丁,联系电话:82569839。
  5.请各单位于4月26日11:00前上报评选材料(《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报送纸质版,《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报送纸质版、电子版)。
   联系人:叶紫丁,联系电话:82569839
   联系邮箱:yeziding@hrbe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19日



附 件: 附件1:2016年校优秀毕业生名额表.xls;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3: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 附件4:2016年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信息表.xlsx; 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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